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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招聘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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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戍安保安公司派往秀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缓解警力紧张压力,秀山戍安保安有限公司受秀山县公安局委托,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辅警。本次招聘的辅警由秀山戍安保安有限公司派往秀山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秀山县戍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秀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5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辅警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承诺在派遣岗位工作最低年限不得少于两年;

(六)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

4.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报名注意事项

1. 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正常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8日16时截止,请应聘者及时报名。

2.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须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可通过qq群693931495发送辅警报名表(进群后在群公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群内),劳务派遣公司将对应聘者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为2月9日,以电话通知或qq群通知为准。(通知电话有且只有两部,分别为:76036666,76636923,异地号除外)

2.资格审查地点

秀山县(秀山县边贸汽车站5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正确、完整填写的《辅警报名表》1份,(qq群文件下载打印);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5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7)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1份;

(8)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明;

(9)应聘者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通过短信、电话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客观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在微群内统一公布。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测

1.参加体能测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的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2.65米,女2.35米)、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测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及qq群内统一公布。

3.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4.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五)面试

1.参加面试者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2的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和报名qq群内公布。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优先录取的参照本方案中第一条第六款执行;无优先录取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体测1000米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2.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及县公安局一楼公示牌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秀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秀山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辅警入职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四、薪酬待遇

1.辅警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执行辅警正式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6个月实习期满执行辅警层级工资。

五、其他

(一)培训和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每个招录环节自觉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令,自觉佩戴好防护措施。

(三)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6036666。

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日

附件: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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